百一诗 十七
两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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应璩
诗文内容
全文共 20 字
洛水禁罾罟。
鱼鳖不为殖。
空令自相啖。
吏民不得食。
鱼鳖不为殖。
空令自相啖。
吏民不得食。
赏析
应璩的《百一诗》多以讥刺时政为主题,这首诗便是其中典型。诗中写洛水被禁止使用渔网捕鱼,本欲让鱼鳖得以繁殖,结果反倒致使鱼鳖自相残杀,最终吏民也无鱼可食。诗人以直白质朴的语言,揭露了统治者政令脱离实际、举措荒谬的问题,看似简单的叙事,实则饱含对民生疾苦的同情与对不合理政策的批判。应璩关注社会现实,其诗作不尚浮华,以平实的笔触直击时弊,这首诗便体现了他这种务实的文风,将对时政的悲愤与对百姓的关怀融于简短四句之中,虽语言浅近却意蕴深刻,具有强烈的现实针对性。
作者介绍
(191—252)三国魏汝南人,字休琏。应玚弟。博学,以文章显,善为书记。魏文帝、明帝时,历官散骑常侍。齐王曹芳立,稍迁侍中、大将军长史。曹爽执政,多违法度,璩以诗讽之,多切时要。复为侍中,典著作。今存《百一诗》数篇,有辑本《应休琏集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