鲁恭治中牟

南北朝 · 范晔

诗文内容

全文共 125 字
鲁恭为中牟令,重德化,不任刑罚。袁安闻之,疑其不实,阴使人往视之。其人随恭行阡陌,俱坐桑下。有雉过,止其旁,旁有儿童。其人曰:“儿何不捕之?”儿言雉方雏,不得捕。其人讶而起,与恭诀曰:“所以来者,欲察君之政绩也。今蝗不犯境,此一异也;爱及鸟兽,此二异也;儿童有仁心,此三异也。久留徒扰贤者耳,吾将速反,以状白安。”

译文

鲁恭担任中牟县令,注重用道德感化百姓,不用刑罚的方式。朝中大官袁安听说这件事,怀疑它不是真的,暗地里(私下)派人到中牟县去视察。那人与鲁恭走在田间小路上,一起坐在桑树下。有一只野鸡经过,在他们旁边停下,旁边有一个小孩。那个人说:“你为什么不把它抓住?”那个小孩说野鸡还是幼鸡,不能抓。那人很惊讶,对鲁恭辞别说:“我此次前来,是要检查你的政绩的。蝗虫不犯县境,这是我看到的第一个现象;爱护鸟兽,这是第二个现象;小孩也怀有仁爱之心,这是第三个现象。我久留只会打扰贤者。我将快速返回,把情况报告袁安。”

赏析

这篇出自范晔《后汉书》的短文,以简洁的叙事展现鲁恭以德化民的治政成效。文章采用侧面烘托的手法,借袁安派人暗访的经历,通过“蝗不犯境”“鸟兽受护”“儿童怀仁”三件异事,层层递进凸显鲁恭的仁政。全文无直接溢美之词,却以儿童拒捕雏雉的细节,将德政的影响从施政层面延伸至民心教化,极具说服力。文风质朴平实,不事雕琢,却以小见大,传递出儒家“为政以德”的政治理想,也体现了范晔史传文注重以事见人的写作特点,篇幅虽短却意蕴深远,成为后世称颂仁政的典型范例。

作者介绍

范晔(公元398年—公元445年),字蔚宗,南朝宋史学家,顺阳(今河南淅川南)人。官至左卫将军,太子詹事。宋文帝元嘉九年(432年),范晔因为“左迁宣城太守,不得志,乃删众家《后汉书》为一家之作”,开始撰写《后汉书》,至元嘉二十二年(445年)以谋反罪被杀止,写成了十纪,八十列传。原计划作的十志,未及完成。今本《后汉书》中的八志三十卷,是南朝梁刘昭从司马彪的《续汉书》中抽出来补进去的。其中《杨震暮夜却金》已编入小学教材,《强项令》选入中学教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