咏新荷应诏

南北朝 · 沈约

诗文内容

全文共 30 字
勿言草卉贱,幸宅天池中。
微根才出浪,短干未摇风。
宁知寸心里,蓄紫复含红!

译文

荷花虽为草本花卉,但其有幸植根于皇宫中的池塘。
花梗刚刚伸到水面,短小的枝干没有被暴风摇动。
谁能知道在它小小的怀中蕴含着色泽艳丽、风格别致的花蕾。

赏析

这首《咏新荷应诏》是沈约的应制之作。开篇以“勿言草卉贱”破题,点明新荷虽属草卉,却有幸植根帝王池沼,暗喻自身承蒙君主恩遇的感激。随后以细腻笔触描摹新荷初萌之态:微根刚出水浪,短茎尚未迎风,尽显稚嫩娇小之姿。末句“宁知寸心里,蓄紫复含红”为点睛之笔,揭示新荷虽貌不惊人,却内蕴绽放紫红的潜力。诗人以新荷自喻,托物言志,委婉表达自己虽暂居下位,却身怀才志、待时施展的抱负。全诗文风清丽,炼字精巧,既契合应诏诗的庄重得体,又巧妙寄寓个人情志,尽显齐梁诗坛注重委婉寄意的艺术特色。

背景介绍

据《粱书·
沈约
传》记载,沈约幼年因父亲被诛,被迫潜窜他地,以后虽然“会赦免”,却“流寓孤贫”。但他“笃志好学、昼夜不倦”,最终“遂博通群籍”,累官至步兵校尉,“管书记,直永寿宫,校四部图书”,堂堂皇皇地进入“天池”,成为当世首届一指的大学者、大手笔。诗人见到新荷初出时的微陋,想到自己幼年的辛酸经历,他不禁深感慨写下了这首诗。

作者介绍

沈约(441~513年),字休文,汉族,吴兴武康(今浙江湖州德清)人,南朝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,历史上有所谓“江东之豪,莫强周、沈”的说法,家族社会地位显赫。祖父沈林子,宋征虏将军。父亲沈璞,宋淮南太守,于元嘉末年被诛。沈约孤贫流离,笃志好学,博通群籍,擅长诗文。历仕宋、齐、梁三朝。在宋仕记室参军、尚书度支郎。著有《晋书》、《宋书》、《齐纪》、《高祖纪》、《迩言》、《谥例》、《宋文章志》,并撰《四声谱》。作品除《宋书》外,多已亡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