爱莲说
宋代
·
周敦颐
诗文内容
全文共 119 字
水陆草木之花,可爱者甚蕃。晋陶渊明独爱菊。自李唐来,世人甚爱牡丹。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,濯清涟而不妖,中通外直,不蔓不枝,香远益清,亭亭净植,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。(甚爱 一作:盛爱)
予谓菊,花之隐逸者也;牡丹,花之富贵者也;莲,花之君子者也。噫!菊之爱,陶后鲜有闻。莲之爱,同予者何人?牡丹之爱,宜乎众矣。
予谓菊,花之隐逸者也;牡丹,花之富贵者也;莲,花之君子者也。噫!菊之爱,陶后鲜有闻。莲之爱,同予者何人?牡丹之爱,宜乎众矣。
译文
水上、陆地上各种草木的花,值得喜爱的非常多。晋代的陶渊明只喜爱菊花。从李氏唐朝以来,世人十分喜爱牡丹。而我只喜爱莲花从淤泥中长出却不被沾染污秽,经过清水的洗涤却不显得妖艳。它的茎内空外直,不生蔓,不长枝,香气远播,更加使人感到清雅,笔直洁净地立在水中。人们只能远远地观赏而不能靠近赏玩它啊。
我认为菊花,是花中的隐士;牡丹,是花中的富贵者;莲花,是花中品德高尚的君子。唉!对于菊花的喜爱,陶渊明以后就很少听到了。对于莲花的喜爱,像我一样的还有什么人呢?对于牡丹的喜爱,应该就很多人了!
我认为菊花,是花中的隐士;牡丹,是花中的富贵者;莲花,是花中品德高尚的君子。唉!对于菊花的喜爱,陶渊明以后就很少听到了。对于莲花的喜爱,像我一样的还有什么人呢?对于牡丹的喜爱,应该就很多人了!
赏析
《爱莲说》是北宋理学家周敦颐的经典小品文,以托物言志为核心手法。作者将菊、牡丹、莲并置对比,以菊喻隐逸者,牡丹喻追慕富贵之人,独赞莲“出淤泥而不染,濯清涟而不妖”的君子品格,实则寄寓自身不慕名利、洁身自好的操守。文风简洁雅致,骈散结合的句式让莲花的清雅姿态与君子德行完美契合,既勾勒出莲的形神之美,又暗讽世俗追名逐利之风。作为宋代理学先驱,周敦颐以莲具象化儒家君子之道,使文章兼具文学美感与思想深度,成为后世传诵的托物言志典范。
背景介绍
据清
邓显鹤
《周子全书》《年谱》记载:“八年癸卯。先生四十七,正月七日,行县至于都,邀余杭钱建侯(拓)、四明沈希颜游岩题石,并有诗刻石。五月,作《爱莲说》,沈希颜书,五抟篆额。钱拓上石,即十五日事也。”先生四十七,即嘉祐八年(1063)。《赣州府志》记有爱莲书院,云:“爱莲书院在城北,其地原为督学试院,有周茂叔莲池遗迹。”又有爱莲亭条目:“濂溪书院旧在东北玉虚观左······”这些记载充分证明,北宋嘉祐六年(1061)至治平元年(1064)
周敦颐
任虔州通判时,已建莲池,并于嘉祐八年五月在此地已挥笔题写《爱莲说》。
邓显鹤
《周子全书》《年谱》记载:“八年癸卯。先生四十七,正月七日,行县至于都,邀余杭钱建侯(拓)、四明沈希颜游岩题石,并有诗刻石。五月,作《爱莲说》,沈希颜书,五抟篆额。钱拓上石,即十五日事也。”先生四十七,即嘉祐八年(1063)。《赣州府志》记有爱莲书院,云:“爱莲书院在城北,其地原为督学试院,有周茂叔莲池遗迹。”又有爱莲亭条目:“濂溪书院旧在东北玉虚观左······”这些记载充分证明,北宋嘉祐六年(1061)至治平元年(1064)
周敦颐
任虔州通判时,已建莲池,并于嘉祐八年五月在此地已挥笔题写《爱莲说》。
作者介绍
周敦颐(1017年6月1日—1073年7月14日),又名周元皓,原名周敦实,字茂叔,谥号元公,道州营道楼田保(今湖南省道县)人,世称濂溪先生。是北宋五子之一,宋朝儒家理学思想的开山鼻祖,文学家、哲学家。著有《周元公集》《爱莲说》《太极图说》《通书》(后人整编进《周元公集》)。周敦颐所提出的无极、太极、阴阳、五行、动静、主静、至诚、无欲、顺化等理学基本概念,为后世的理学家反复讨论和发挥,构成理学范畴体系中的重要内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