答司马谏议书
宋代
·
王安石
诗文内容
全文共 359 字
某启:昨日蒙教,窃以为与君实游处相好之日久,而议事每不合,所操之术多异故也。虽欲强聒,终必不蒙见察,故略上报,不复一一自辨。重念蒙君实视遇厚,于反覆不宜卤莽,故今具道所以,冀君实或见恕也。
盖儒者所争,尤在于名实,名实已明,而天下之理得矣。今君实所以见教者,以为侵官、生事、征利、拒谏,以致天下怨谤也。某则以谓受命于人主,议法度而修之于朝廷,以授之于有司,不为侵官;举先王之政,以兴利除弊,不为生事;为天下理财,不为征利;辟邪说,难壬人,不为拒谏。至于怨诽之多,则固前知其如此也。
人习于苟且非一日,士大夫多以不恤国事、同俗自媚于众为善,上乃欲变此,而某不量敌之众寡,欲出力助上以抗之,则众何为而不汹汹然?盘庚之迁,胥怨者民也,非特朝廷士大夫而已;盘庚不为怨者故改其度,度义而后动,是而不见可悔故也。如君实责我以在位久,未能助上大有为,以膏泽斯民,则某知罪矣;如曰今日当一切不事事,守前所为而已,则非某之所敢知。
无由会晤,不任区区向往之至!
盖儒者所争,尤在于名实,名实已明,而天下之理得矣。今君实所以见教者,以为侵官、生事、征利、拒谏,以致天下怨谤也。某则以谓受命于人主,议法度而修之于朝廷,以授之于有司,不为侵官;举先王之政,以兴利除弊,不为生事;为天下理财,不为征利;辟邪说,难壬人,不为拒谏。至于怨诽之多,则固前知其如此也。
人习于苟且非一日,士大夫多以不恤国事、同俗自媚于众为善,上乃欲变此,而某不量敌之众寡,欲出力助上以抗之,则众何为而不汹汹然?盘庚之迁,胥怨者民也,非特朝廷士大夫而已;盘庚不为怨者故改其度,度义而后动,是而不见可悔故也。如君实责我以在位久,未能助上大有为,以膏泽斯民,则某知罪矣;如曰今日当一切不事事,守前所为而已,则非某之所敢知。
无由会晤,不任区区向往之至!
译文
鄙人王安石请启:昨天承蒙(您来信)指教,我私下认为与君实您交往相好的日子很久了,但是议论起政事来(意见)常常不一致,(这是因为我们)所持的政治主张和方法大多不同的缘故啊。虽然想要勉强劝说几句,最终也必定不被您所谅解,所以只简单地给您回信,不再逐一替自己辩护。后来又考虑到蒙您一向看重和厚待我,在书信往来上不宜马虎草率,所以我现在详细地说出我这样做的原因,希望您看后或许能谅解我吧。
读书人所争辩的,尤其在于名气是否符合(实际),名气符合实际后,天下之间的道理就清晰了。如今您来指教我的,是认为我的做法侵犯了官吏们的职权,惹是生非制造事端,聚敛钱财与民争利,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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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书人所争辩的,尤其在于名气是否符合(实际),名气符合实际后,天下之间的道理就清晰了。如今您来指教我的,是认为我的做法侵犯了官吏们的职权,惹是生非制造事端,聚敛钱财与民争利,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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赏析
《答司马谏议书》是北宋熙宁变法期间,王安石回应司马光指责变法的书信体驳论文。彼时司马光以“侵官、生事、征利、拒谏”为由反对变法,王安石以此信逐条辩驳。文章开篇点明与司马光议事不合源于“所操之术多异”,接着紧扣儒者“名实”之辨,从受命于人主、兴利除弊等角度逐一驳斥指责,逻辑严密,理据充分。随后以盘庚迁都不顾民怨仍坚持正确决策为例,表明变法的坚定决心,批判士大夫苟且偷安、媚俗从众的风气。文末明确立场:若责其未能膏泽斯民则知罪,但若要守旧无为则绝不认同。全文文风刚劲简洁,气盛言宜,既不失礼节又寸步不让,尽显王安石坚持变法的政治担当与不屈风骨,是古代驳论文的经典之作。
背景介绍
熙宁二年(1069年)二月,
王安石
开始推行新法,采取一系列改革措施。第二年,
司马光
给王安石写了三封长信,要求王安石废弃新法,恢复旧制。王安石则写了此文回复:“如君实责我以在位久,未能助上大有为,以膏泽斯民,则某知罪矣,如曰今日当一切不事事,守前所为而已,则非某之所敢知。”
王安石
开始推行新法,采取一系列改革措施。第二年,
司马光
给王安石写了三封长信,要求王安石废弃新法,恢复旧制。王安石则写了此文回复:“如君实责我以在位久,未能助上大有为,以膏泽斯民,则某知罪矣,如曰今日当一切不事事,守前所为而已,则非某之所敢知。”
作者介绍
王安石(1021年12月18日-1086年5月21日),字介甫,号半山,谥文,封荆国公。世人又称王荆公。汉族,北宋抚州临川人(今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邓家巷人),中国北宋著名政治家、思想家、文学家、改革家,唐宋八大家之一。欧阳修称赞王安石:“翰林风月三千首,吏部文章二百年。老去自怜心尚在,后来谁与子争先。”传世文集有《王临川集》、《临川集拾遗》等。其诗文各体兼擅,词虽不多,但亦擅长,且有名作《桂枝香》等。而王荆公最得世人共传之诗句莫过于《泊船瓜洲》中的“春风又绿江南岸,明月何时照我还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