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私
先秦
·
吕不韦
诗文内容
全文共 428 字
天无私覆也,地无私载也,日月无私烛也,四时无私行也,行其德而万物得遂长焉。黄帝言曰:“声禁重,色禁重,衣禁重,香禁重,味禁重,室禁重。”尧有子十人,不与其子而授舜;舜有子九人,不与其子而授禹;至公也。
晋平公问于祁黄羊曰:“南阳无令,其谁可而为之?”祁黄羊对曰:“解狐可。”平公曰:“解狐非子之仇邪?”对曰:“君问可,非问臣之仇也。”平公曰:“善。”遂用之,国人称善焉。居有间,平公又问祁黄羊曰:“国无尉,其谁可而为之?”对曰:“午可。”平公曰:“午非子之子邪?”对曰:“君问可,非问臣之子也。”平公曰:“善。”又遂用之。国人称善焉。孔子闻之曰:“善哉!祁黄羊之论也,外举不避仇,内举不避子。”祁黄羊可谓公矣。
墨者有巨子腹䵍,居秦,其子杀人。秦惠王曰:“先生之年长矣,非有他子也,寡人已令吏弗诛矣,先生之以此听寡人也。”腹对曰:“墨者之法曰‘杀人者死,伤人者刑’,此所以禁杀伤人也。夫禁杀伤人者,天下之大义也。王虽为之赐,而令吏弗诛,腹尊不可不行墨者之法。”不许惠王,而遂杀之。子,人之所私也。忍所私以行大义,巨子可谓公矣。
庖人调和而弗敢食,故可以为庖。若使庖人调和而食之,则不可以为庖矣。王伯之君亦然,诛暴而不私,以封天下之贤者,故可以为王伯;若使王伯之君诛暴而私之,则亦不可以为王伯矣。
晋平公问于祁黄羊曰:“南阳无令,其谁可而为之?”祁黄羊对曰:“解狐可。”平公曰:“解狐非子之仇邪?”对曰:“君问可,非问臣之仇也。”平公曰:“善。”遂用之,国人称善焉。居有间,平公又问祁黄羊曰:“国无尉,其谁可而为之?”对曰:“午可。”平公曰:“午非子之子邪?”对曰:“君问可,非问臣之子也。”平公曰:“善。”又遂用之。国人称善焉。孔子闻之曰:“善哉!祁黄羊之论也,外举不避仇,内举不避子。”祁黄羊可谓公矣。
墨者有巨子腹䵍,居秦,其子杀人。秦惠王曰:“先生之年长矣,非有他子也,寡人已令吏弗诛矣,先生之以此听寡人也。”腹对曰:“墨者之法曰‘杀人者死,伤人者刑’,此所以禁杀伤人也。夫禁杀伤人者,天下之大义也。王虽为之赐,而令吏弗诛,腹尊不可不行墨者之法。”不许惠王,而遂杀之。子,人之所私也。忍所私以行大义,巨子可谓公矣。
庖人调和而弗敢食,故可以为庖。若使庖人调和而食之,则不可以为庖矣。王伯之君亦然,诛暴而不私,以封天下之贤者,故可以为王伯;若使王伯之君诛暴而私之,则亦不可以为王伯矣。
译文
天的覆盖没有偏私,地的承载没有偏私。日月照耀四方没有偏私,四季的运行没有偏私。它们各自施行它们的恩德,所以万物才得以生长。黄帝说:“音乐禁止过分,色彩禁止过分,衣服禁止过分,香气禁止过分,饮食禁止过分,宫室禁止过分。”尧有十个儿子,但是不把王位传给他的儿子却传给了舜;舜有九个儿子,但不传位给他的儿子却传给了禹。他们最公正了。
晋平公向祁黄羊询问道:“南阳没有县令,谁可以担当这个职务呢?”祁黄羊回答说:“解狐可以。”平公说:“解狐不是你的仇人吗?”祁黄羊回答说:“您是问可以不可以,没有问谁是我的仇人。”平公说:“说得好。”于是任用了解狐,国人都对此说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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晋平公向祁黄羊询问道:“南阳没有县令,谁可以担当这个职务呢?”祁黄羊回答说:“解狐可以。”平公说:“解狐不是你的仇人吗?”祁黄羊回答说:“您是问可以不可以,没有问谁是我的仇人。”平公说:“说得好。”于是任用了解狐,国人都对此说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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赏析
《去私》是《吕氏春秋》中的名篇,由吕不韦组织门客编撰,旨在为治国理政提供思想范式。文章开篇以天地日月四时无私运化起兴,引出“公”的核心论题,随后选取三组典型事例逐层论证:尧舜禅让不传子嗣,彰显帝王之公;祁黄羊外举仇内举子,体现荐贤之公;墨者巨子腹䵍忍痛杀子行墨法,凸显守义之公。文末以庖人不食自调之食作比,点明王伯之君需去私方能成霸业。全文采用举例论证与类比论证结合的手法,将抽象的“去私”理念具象化,文风朴实厚重,逻辑清晰严谨,从不同维度诠释了“公”的大义,为后世吏治、伦理规范树立了典范。
背景介绍
这篇文章是《吕氏春秋·孟春纪》中的第五篇,第四篇是《贵公》,两篇可视为姊妹篇。私是与公相对来说的。《吕氏春秋》创作之时正是建立大一统的封建中央集权制国家的前夜,但作者创作此文是为了鼓吹分封,反对帝王将天下视为一己一家之私产,任意挥霍享乐。
作者介绍
吕不韦(前292年—前235年),姜姓,吕氏,名不韦,卫国濮阳(今河南省安阳市滑县)人。战国末年著名商人、政治家、思想家,官至秦国丞相。吕不韦主持编纂《吕氏春秋》(又名《吕览》),有八览、六论、十二纪共20余万言,汇合了先秦各派学说,“兼儒墨,合名法”,故史称“杂家”。书成之日,悬于国门,声称能改动一字者赏千金。此为“一字千金”。后因嫪毐集团叛乱事受牵连,被免除相邦职务,出居河南封地。不久,秦王政复命让其举家迁蜀,吕不韦担心被诛杀,于是饮鸩自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