答宁处州书(一作答宁处州报赦

唐代 · 沈佺期

诗文内容

全文共 40 字
书报天中赦,人从海上闻。九泉开白日,六翮起青云。
质幸恩先贷,情孤枉未分。自怜泾渭别,谁与奏明君。

赏析

这首诗是沈佺期在获赦后写给宁处州的应答之作,诗人曾因政治牵连被贬谪偏远之地。开篇“书报天中赦,人从海上闻”,点明赦令自朝堂传至海隅,既显消息传递的遥远,也暗合谪居的孤寂。“九泉开白日,六翮起青云”以比喻写心境,将赦恩比作驱散黑暗的白日,把重获自由的快意比作振翅青云的飞鸟,初闻赦令的欣喜尽显。笔锋一转,“质幸恩先贷,情孤枉未分”,诗人虽庆幸获赦,却难掩冤屈未申的孤愤,以泾渭自喻,道尽自身清白却无人辩白的无奈。末句“谁与奏明君”直抒胸臆,将内心悲苦与不甘推向顶点。全诗情感跌宕,笔法沉郁,精准刻画了贬谪之人喜忧交织、愤懑难平的复杂心境。

作者介绍

沈佺期(约656 — 约715),字云卿,相州内黄(今安阳市内黄县)人,祖籍吴兴(今浙江湖州)。 唐代诗人。与宋之问齐名,称“ 沈宋 ”。善属文,尤长七言之作。擢进士第。长安中,累迁通事舍人,预修《三教珠英》,转考功郎给事中。坐交张易之,流驩州。稍迁台州录事参军。神龙中,召见,拜起居郎,修文馆直学士,历中书舍人,太子少詹事。开元初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