送人流贬

唐代 · 李益

诗文内容

全文共 40 字
汉章虽约法,秦律已除名。谤远人多惑,官微不自明。
霜风先独树,瘴雨失荒城。畴昔长沙事,三年召贾生。

赏析

这首《送人流贬》是李益为友人贬谪所作的送别诗。首联以汉法宽约与秦律严苛对比,暗讽友人遭贬的不公:虽有汉章的法理约束,却被如秦律般的酷政除名。颔联写谤言远播、众人受惑,友人官卑言轻难以自证清白,满含对友人无辜蒙冤的深切同情。颈联借景抒情,霜风摧折独树,瘴雨笼罩荒城,既勾勒出贬谪之地的荒僻苦寒,也烘托出友人孤苦无依的处境。尾联用贾谊贬长沙三年后被召回的典故,寄寓对友人终能平反获召的期许。全诗将悲愤、同情与期许融于典故与景物之中,沉郁顿挫,质朴深沉,尽显诗人对不公政治的隐忧,也见出其与友人的深厚情谊。

作者介绍

李益(约750—约830), 唐代诗人,字君虞,祖籍凉州姑臧(今甘肃武威市凉州区),后迁河南郑州。大历四年(769)进士,初任郑县尉,久不得升迁,建中四年(783)登书判拔萃科。因仕途失意,后弃官在燕赵一带漫游。以边塞诗作名世,擅长绝句,尤其工于七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