羽林行

唐代 · 王建

诗文内容

全文共 70 字
长安恶少出名字,楼下劫商楼上醉。
天明下直明光宫,散入五陵松柏中。
百回杀人身合死,赦书尚有收城功。
九衢一日消息定,乡吏籍中重改姓。
出来依旧属羽林,立在殿前射飞禽。

译文

长安的恶少的坏得出了名的。他们敢于在酒楼下抢劫商人的财物后,马上又跑到酒楼上去狂欢醉饮。天亮他们下班后从皇宫里一出来,就分头藏入五陵一带的松柏中。终于有一天这伙人落网了,按法律规定他们多次杀人本该判处死刑,但皇帝却下赦书释放他们,还道他们有收城之功。当他们被赦的消息在长安城中得到证实,他们便立刻在乡吏簿籍中重新恢复了自己原来的姓名。这些人被释放出来后,依旧当他们的羽林郎,他们站在宫殿前逍遥自在地弯弓搭箭射杀飞鸟。

赏析

王建是中唐新乐府运动的核心诗人之一,其诗作多聚焦社会现实。《羽林行》以直白冷峻的叙事,揭露了中唐羽林军沦为恶势力爪牙的黑暗乱象:长安恶少身为羽林郎,白日劫商纵酒,杀人无数却因所谓“收城功”获赦,甚至改名后依旧任职殿前。诗人将恶少的嚣张跋扈与朝廷的徇私纵容并置,字字饱含对社会不公的悲愤与批判。全诗语言质朴无华,不事雕琢,以纪实手法凸显讽刺力度,践行了新乐府“即事名篇”的创作主张,深刻反映了中唐宦官专权、纲纪废弛的社会痼疾,具有强烈的现实针砭意义。

作者介绍

王建(768年—835年),字仲初,颍川(今河南许昌)人,唐朝诗人。出身寒微,一生潦倒。曾一度从军,约46岁始入仕,曾任昭应县丞、太常寺丞等职。后出为陕州司马,世称王司马。与张籍友善,乐府与张齐名,世称张王乐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