题元录事开元所居

唐代 · 刘长卿

诗文内容

全文共 40 字
幽居萝薜情,高卧纪纲行。
鸟散秋鹰下,人闲春草生。
冒风归野寺,收印出山城。
今日新安郡,因君水更清。

赏析

这首诗是中唐诗人刘长卿题赠给元录事的作品,刘长卿素有“五言长城”之称,诗作多清雅淡远。首联起笔,以“幽居萝薜情”写元录事居所的清雅环境,衬其安于幽居的心境,“高卧纪纲行”直接点出其品行端正、恪守纲常。颔联绘景,“鸟散秋鹰下,人闲春草生”,以自然之态衬友人的闲适超脱,景与人相融。颈联叙其行止,冒风归野寺、收印出山城,可见其不恋官场浮华,心性高洁。尾联“今日新安郡,因君水更清”,以水清喻人廉,暗赞元录事为官清廉,净化一方。全诗语言清淡质朴,写景、叙事、抒情融为一体,以比兴手法寄寓对友人高尚品格的推崇,尽显刘长卿淡远清雅的诗风。

作者介绍

刘长(zhǎng )卿(约726年-789或790年),字文房,世称刘随州,宣城(今属安徽)人,一说河间(今属河北)人,唐代诗人。玄宗天宝八载(749年)登进士第,释褐任陈留浚仪县尉。安史之乱起,南奔流落江南,至德元载(756年)被采访使李希言任为长洲县尉。至德二载(757年)冬被谤陷狱,十二月遇赦,摄海盐令。因冤情未雪,被贬南巴尉。约大历三年(768年),前后任鄂岳转运判官。大历九年(774年),因拒绝观察使吴仲孺截留财赋,反被诬为贪赃,罢官后居义兴,后贬任睦州长史。建中元年(780年),任随州(今属湖北)刺史,世称刘随州。两年后因李希烈叛乱,弃官避地淮南、吴越,几年后去世。刘长卿诗以五七言近体为主,尤工五言,自诩为“五言长城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