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巩洛舟行入黄河即事寄府县僚

唐代 · 韦应物

诗文内容

全文共 56 字
夹水苍山路向东,东南山豁大灭通。
寒树依微远天外,夕阳明灭乱流中。
孤村几岁临伊岸,一雁初晴下朔风。
为报洛桥游宦侣,扁舟不系与心同。

译文

两岸青山夹着洛水,船顺水向东航行,东南方向的山谷开阔,洛水与黄河相通。
稀疏的树木远在天边隐约可见,夕阳映照在汹涌的河水中忽暗忽明。
想起了几年前出现在伊河边的孤零零村落,眼前是雨霁初晴,一只孤雁在朔风中向南方飞去。
我要告诉在洛桥漫游的作官的朋友,我的心思就像不拴系的小船随波逐流。

赏析

这首诗是韦应物自巩洛舟行入黄河时所作,寄赠府县僚友。开篇绘苍山夹水、山豁河通的开阔之景,接着以“寒树依微”“夕阳明灭”勾勒秋意苍茫的远景近态,孤村临岸、归雁朔风的细节,更添秋日清寂。全诗写景层次分明,动静相衬,将舟行途中的山水秋光刻画得细腻真切。末两句以“扁舟不系”喻随性自在的心境,既抒对自然山水的沉醉,也暗含摆脱官场俗务、追求闲适淡泊的志趣。韦应物后期诗作简淡清旷,此诗文风自然浑成,景情交融,尽显其山水诗风貌。

背景介绍

韦应物
于大历八年(773)秋冬之间,曾南下江淮,准备到广陵(今江苏扬州)去谋事。在广陵盘桓了八九个月,一事无成,于大历九年(774)秋天,怀着怅然若失的心情北归,在淮水边上遇见了过去在洛阳耐的同僚李主簿,写下了这首名篇。

作者介绍

韦应物(生卒年不详),字义博,京兆杜陵(今陕西省西安市)人。唐朝官员、诗人,世称“韦苏州”“韦左司”“韦江州”。今传有10卷本《韦江州集》、两卷本《韦苏州诗集》、10卷本《韦苏州集》。散文仅存一篇。因出任过苏州刺史,世称“韦苏州”。诗风恬淡高远,以善于写景和描写隐逸生活著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