永某氏之鼠

唐代 · 柳宗元

诗文内容

全文共 179 字
永有某氏者,畏日,拘忌异甚。以为己生岁直子;鼠,子神也,因爱鼠,不畜猫犬,禁僮勿击鼠。仓廪庖厨,悉以恣鼠,不问。
由是鼠相告,皆来某氏,饱食而无祸。某氏室无完器,椸无完衣,饮食大率鼠之馀也。昼累累与人兼行,夜则窃啮斗暴,其声万状,不可以寝,终不厌。
数岁,某氏徙居他州;后人来居,鼠为态如故。其人曰:“是阴类,恶物也,盗暴尤甚。且何以至是乎哉?”假五六猫,阖门,撤瓦,灌穴,购僮罗捕之,杀鼠如丘,弃之隐处,臭数月乃已。
呜呼!彼以其饱食无祸为可恒也哉!

译文

永州有一家的主人,特别畏惧犯忌日。他认为自己出生的那一年是子年,老鼠就是子年的神,因此非常爱护老鼠,家里不许养猫养狗,禁止仆人击打老鼠;家里的仓库、厨房,全让老鼠恣意横行,放任不管。


  因此老鼠们就相互转告,都来到他家里,大吃大喝却没有任何灾祸。这个人家里没有一样完整的东西,衣柜里没有一件完好的衣服;凡是吃喝的东西,大都是老鼠吃剩下的。大白天,老鼠成群结队和人在一起活动,到了夜晚,偷咬东西,打打闹闹,发出的声音千奇百怪,闹得人睡不成觉,而他始终不感到讨厌。


  过了几年,这个人搬到别的州去了。后来搬进来另外一家人,但老鼠依旧闹得还像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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赏析

《永某氏之鼠》是柳宗元贬谪永州时所作的寓言散文,属《三戒》系列之一。文章以永某氏因生肖属鼠便纵容鼠类,致其泛滥成灾,新屋主到任后全力灭鼠的故事,托物言志,将鼠类比作依仗权势、肆意作恶的小人。这类人依附权贵时嚣张跋扈,误以为能长久安享利益,却不知一旦失去依仗,便会落得覆灭下场。作者借鼠的遭遇,暗讽当时官场中恃宠而骄、为非作歹的宵小之辈,寄寓了对社会现实的深刻批判。文章叙事简洁生动,寓意鲜明冷峻,以小见大,尽显作者贬谪期间对世态人情的敏锐洞察与愤懑之情。

背景介绍

《永某氏之鼠》是
柳宗元
在“永贞革新”失败后,他因参加这一进步改革而被贬作永州司马时写的《三戒》中的一篇。其创作时间大致在贞元二十一年(公元805年)九月至元和四年(公元809年)之间。

作者介绍

柳宗元(773年~819年11月28日),字子厚,汉族,河东郡(今山西省运城市永济、芮城一带)人,出身河东柳氏,世称柳河东、河东先生。 被贬永州期间,居所附近有愚溪,人称“柳愚溪”。后官终柳州刺史,世人称“柳柳州”。唐代文学家、哲学家、散文家和思想家。柳宗元与韩愈共同倡导唐代古文运动,并称为“韩柳”,与刘禹锡并称“刘柳”,与王维、孟浩然、韦应物并称“王孟韦柳”。柳宗元一生留诗文作品达600余篇,其文章的成就大于诗作。骈文有近百篇,散文论说性强,笔锋犀利,讽刺辛辣。游记写景状物,多所寄托,被推为“游记之祖”。著有《河东先生集》。